担保对象:被市委、市政府纳入“四上”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。
担保金额:单户及其关联企业在保余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(含)。
担保期限:不超过36个月。
担保费率:0.5%/年。
反担保条件:对不动产抵押不做强制要求,以信用和保证方式为主,可接受知识产权、设备、林权、应收账款等多种抵质押方式。
担保对象:被市委、市政府纳入“四上”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。
担保金额:单户及其关联企业在保余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(含)。
担保期限:不超过36个月。
担保费率:0.5%/年。
反担保条件:对不动产抵押不做强制要求,以信用和保证方式为主,可接受知识产权、设备、林权、应收账款等多种抵质押方式。